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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18 17:04:25 来源: 作者: 点击:

舟曲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站和网络视听、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站和网络视听、广播电视等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站和网络视听领域,广播电视的体制改革。

(二)负责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按照“媒体+” 的要求,将媒体与政务、服务等业务相结合,实现党建服务功能、政务服务功能、实现民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功能,开展“媒体+政务”、“媒体+服务”等业务。

(三)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工作,为舟曲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各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络舆情监控。

(五)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前沿技术,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努力建成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做好公益性宣传和服务。

(六)负责网站及“两微一端”相关互联网平台内容的采编、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网上正面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公信力。负责对网络信息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负责做好全县影视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县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

(八)负责采访制作播出广播、电视的自办节目和《舟曲新闻》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题节目;负责制作新媒体节目的制作发布监管和各类资源管理。

(九)负责县域内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台(站)节目传输维护、监测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检查督促各播出、转播机构的安全,及时维护好县广播站及全县各乡镇广播电视设备。

(十)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上级广播电视台送稿、送节目任务及节目的创优等工作。

(十二)承担政务信息公开职能,负责搭建政府与网民交流、沟通的平台,使网络空间成为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和推进“互联网+”的共享平台。

(十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导作用,抢占意识形态宣传阵地。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实行独立预算、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在职职工23人,退休职工3人。

三、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6047151.27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4426128.48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1621022.79元,绩效完成情况为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PDF);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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