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第三季度绩效考核相关要求,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公开透明,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部门职责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职工80人。部门职责如下:
(一)城管大队职责
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制度对随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破坏路灯,桥涵,排水防洪等公共设施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和治理。会同工商局加强市场摊点,车辆停放等市场秩序管理。
(二)环卫大队职责
环境维护及城市垃圾的清运和处理。
(三)部门机构设置
执法队现除队机关外,下设城管大队和环卫大队。
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制度对随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破坏路灯,桥涵,排水防洪等公共设施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和治理。会同工商局加强市场摊点,车辆停放等市场秩序管理。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单位,事业编制35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2024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8969319.99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11841263.99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17128056元,资金整体支出执行率为82.44%,得分9.0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08分.实际完成情况为完成。保障了人员经费正常运转,职工工作正常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