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舟曲县信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2.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3.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承担对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
4.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5.负责向县直部门和乡镇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我县到省、州、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
8.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网信室及督查室,信访局下设舟曲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接访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单位在职人员14人,退休2人。
三、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2314003.5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2228217.4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85786.1元,绩效完成情况为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39分。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舟曲县信访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