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正文

舟曲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5:30:13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省、州市场监管局有关“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通知精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提升全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现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式

登录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cjg.gansu.gov.cn/scjg/c110185/wsbs.shtml)官网---网上办事---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培育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自主申报。

二、申报期限

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三、评定范围

在舟曲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在省局划定的成长型、发展型名单内的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3.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4.公示系统有罚款或行政处罚信息,未信用修复的;

5.经营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分类标准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上一条:舟曲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下一条:舟曲县劳务移民局关于对2025年第五批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享受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