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做好全州农牧业生产、防灾 减灾、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振兴和保障重大活动等重点工作,有效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甘南州人民政府决定2026年继续在全州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工作由气象 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124号)、《甘南州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甘南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任务,推进实施《甘肃人工影响天气“十四五”行动计划》《甘南州“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定和 《2026年甘南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间:2026年全年。
二 、开展火箭增雨(雪)作业的地点:
合作市作业点:粮站山、加茂村、合作南山、早子沟、依毛梁、依毛梁下公路、美仁草原;
夏河县作业点:尼玛隆、哇尔塔、甘加梁、珑达牧场;
碌曲县作业点:红科村、秀哇村;
玛曲县作业点:尼玛镇;
迭部县作业点:扎尕那山、尼姑山、滋润山、拉路后山;
舟曲县作业点:拉尕山、巴藏、曲告纳;
卓尼县作业点:上卓梁、大路什山;
临潭县作业点:扁都、冶力关。
三 、开展高炮防雹作业的地点:
临潭县作业点:城关、古战、长川、羊永、新城、扁都、石门、龙元、冶力关、羊沙;
卓尼县作业点:申藏、柏林、奤盖、甘塘、旦藏;
舟曲县:巴藏、曲告纳。
四 、作业区域:各作业点周围10公里范围。
五 、作业设备和弹药:车载式火箭发射系统, WR-98 型增雨火箭弹;“三七”高炮,“三七”防雹炮弹。
六 、安全措施:
1.经过空域管理部门批准,向天空发射火箭弹,作业区域内的人、畜是安全的。
2.作业期间,除持有上岗证的作业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现场。
3.为预防意外事故,如果有人捡到故障火箭弹或弹骸,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 公安部门和气象部门处理。
七、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甘南州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联系人:周昱。
联系电话:0941-8212407、13893987069。
特此公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