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随意弃置、销售病死畜禽的。
(二)屠宰环节: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向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的。
(三)加工环节:收购、加工病死畜禽肉制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四)销售环节: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假劣肉制品的。
(五)餐饮环节: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假劣肉制品的;在餐饮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如伪造检疫检验证明、非法经营、洗钱等衍生犯罪。
三、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翔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或舟曲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0941-5122432
(二)网络举报:通过“平安舟曲”微信公众号私信,提供案件线索。
(三)信件举报:邮寄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林业大厦三楼(舟曲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邮编746300。
(四)当面举报:可直接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或派出所递交材料。
特此通告
舟曲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