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擦亮“藏乡江南 花开舟曲”金字招牌,进一步巩固新老城区绿化品质,凸显城区靓丽形象。近期,县城管执法队在新老城区主次路段、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开展了绿化补植工作。然而,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群众随意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绿化景观效果和公共财产权益。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甘肃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1. 攀折、刻划、钉拴、摇晃树木,采摘花朵、枝叶、果实;
2. 踩踏绿地、花坛,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或堆放杂物;
3. 擅自移植、砍伐、修剪城市绿化树木;
4. 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二、违反上述规定的,县城管执法队将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甘肃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条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市民如发现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41-5121189,或向各片区执法人员反映。
城市绿化是全体市民共同的财富,一草一木皆来之不易。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爱护花草树木,争做文明市民,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