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商贸经营主体、广大市民及消费者:
少年强则国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神圣职责。商贸流通场所作为未成年人高频活动场所,严守法律底线、筑牢保护屏障,既是法定义务,更是社会责任。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构建清朗商业环境,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舟曲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红线,落实查验责任
各经营主体须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酒类、槟榔及管制刀具等具有潜在危险的器具。严格落实“身份必查”制度,对难以判明年龄的购买者,必须核验身份证件,“未认证,不销售”。
二、亮明警示标识,强化现场管控
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等警示标识,确保醒目、无遮挡。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发布涉烟虚假违法广告,全面禁止利用自建网站、公众号、社交媒体等网络渠道销售烟草制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从事烟草制品销售活动。
三、深化内部培训,规范从业行为
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确保全员熟知禁令、能辨未成年人身份、会执行查验流程。严禁诱导性营销,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第一支烟、第一口酒”。
四、凝聚社会共识,共筑防护长城
广大消费者要以身作则,严禁诱导未成年人代买烟酒,不得在校园周边及未成年人聚集区饮酒酗酒。社会各界应协同发力,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烟酒,不进入网吧、酒吧、KTV等不适宜场所。
五、畅通监督渠道,严打违法行为
我们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禁限商品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12313热线投诉举报。
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或者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未来。让我们携手同心,以“零容忍”的态度,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无烟无酒的纯净蓝天!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曲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