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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档案馆档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 08:57:55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要求,持续丰富馆藏资源,抢救保护散存民间的珍贵历史资料,传承舟曲红色基因与地域文脉,真实记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现面向社会各界长期公开征集各类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征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持续支持。

二、征集范围

凡反映舟曲县各个历史时期(从古至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民族宗教、民生变迁等领域,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研究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均在征集之列,重点包括:

(一)红色革命档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舟曲境内革命活动、党组织发展、革命斗争相关的文件、传单、手稿、信函、日记、题词、照片、标语、票证、革命烈士遗物、口述史料等。

(二)历史发展档案

1.古代至民国时期:反映舟曲建制沿革、历史事件、社会风貌的古籍、族谱、契约、布告、印章、字画、地图、老证件、票据、报刊等。

2.新中国成立至今:记录全县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点项目建设(如生态文明小康村、“一十百千万”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文件、照片、音视频、实物、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

(三)地域特色档案

1.民族文化:藏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俗礼仪、传统节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非遗技艺、宗教文化相关的资料、实物、音像等。

2.自然风貌:反映舟曲山水风光、地质地貌、生态保护、自然灾害(如泥石流抢险救灾)的老照片、影像、记录材料等。

3.特产非遗:地方名优特产、传统手工艺品、非遗项目相关的制作工具、成品、照片、技艺流程资料等。

(四)名人荣誉档案

1.舟曲籍或在舟曲工作、生活过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烈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知名专家学者、文化名人等的手稿、著作、信函、照片、音像、实物及相关报道资料。

2.全县各单位、个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奖牌、奖杯、奖章及配套材料。

(五)民生记忆档案

反映不同时期群众衣食住行、教育医疗、交通通讯、文化生活变迁的老照片、家书、日记、工作笔记、生活用品、票证(粮票、布票等)、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

(六)其他特色档案

其他对舟曲历史研究、文化传承、资政育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献、实物、音像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对捐赠者颁发档案捐赠荣誉证书,珍贵档案可署名陈列;捐赠者可优先查阅利用所捐档案,对不宜公开的内容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有偿征购: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珍稀罕见的非国有档案资料,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双方协商有偿征购。

3.寄存代管:对不愿捐赠但需专业保管的珍贵档案,可由档案馆免费提供寄存服务,所有权不变,档案馆负责保管、修复、数字化,寄存者可随时查阅利用。

4.复制留存:对不愿捐赠原件的档案资料,经所有者同意,档案馆可通过扫描、拍照、复印等方式复制留存,复制费用由档案馆承担。

四、征集要求

1. 捐赠/征集的档案资料须内容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不涉及涉密内容。

2.照片、音视频需画面清晰、内容完整,附简要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提供者)。

3.实物、文献需尽量保持原貌,标注形成时间、背景等信息。

4.涉密档案按保密规定处理,严禁提供涉密、违法及不良信息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舟曲县档案馆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文广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941--5122322

电子邮箱:1401119017@com

联系人:

张*亚18993050861  

李*新15109429595

诚邀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线索、捐赠珍贵档案,共同守护舟曲历史记忆、传承地域文化根脉!

舟曲县档案馆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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