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规定,现就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告如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甘南州统计局提供数据,2025年甘南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4499元,经计算,月平均工资为10375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125元;最高缴存比例为双12%,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7468元。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甘南州合作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3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双8%,月缴存额下限为342元。
本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