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舟曲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
1.软暴力催收: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方式制造心理恐惧进行讨债、不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但足以压制反抗的违法犯罪团伙。
2.恶意索赔:有组织地购买问题商品,批量诉讼,故意伪造商品质量问题,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3.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等名义,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再以“删帖撤稿、平息舆论”为条件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4.务工敲诈:以求职为名,进场后制造矛盾,通过集体上访、围堵工地、舆论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5.碰瓷敲诈:故意制造、编造人身、财产受损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借机非法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等行为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进行引诱,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设局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8.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封口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9.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10.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打击、打压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1.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危害农牧村社会治安秩序,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牧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黄赌毒黑合流犯罪。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
(四)涉枪涉爆黑恶犯罪。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
(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涉恶犯罪。
(六)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七)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关线索及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等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等。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
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1.举报电话:110、0941-5935482
2.举报邮箱:zqgaxzdd@126.com
3.举报地址:舟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舟曲县城关镇东城社区春场63号)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舟曲县公安局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