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县域重点产业、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快速落地,落实自然资源部“急用先编、单元统筹”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我局组织编制了《舟曲县乡镇国土空间“急用先编”部分地块详细规划论证方案(第二批)》(以下简称《方案》)。
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31日,公示期7日。
二、公示方式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qx.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峰迭新区自然资源大厦四楼(规划中心),邮政编码:746300,并在信封上注明“《舟曲县乡镇国土空间“急用先编”部分地块详细规划论证方案(第二批)》”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ZQXzrzy@126.com
联系电话:0941-5122130
四、公示内容
1.地块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
地块位于舟曲县博峪镇北侧,现状为博峪镇镇政府所在地,西临博峪河,东接簪花之路,总面积0.5266公顷。
2.规划性质
规划用地共包含1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代码为0801。
3.地块控制指标
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机动车位0.6个/100㎡建筑面积。
注:本次为“急用先编”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舟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