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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峰迭新区滨河路等路段实行限高通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09:03:39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为保障峰迭新区滨河路等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道路及桥梁设施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峰迭新区滨河路等路段实行限高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高路段

峰迭新区和谐路、感恩路、福津街、龙江街及滨河路全段。

二、限高标准

滨河路东西两端设置限高设施,限制通行高度为3.2米。凡车辆总高度(含装载物)超过3.2米高度的,一律禁止驶入滨河路。

三、绕行路线

超出限高标准的车辆,请从环城路国道345线绕行。

四、相关要求

(一)本规定自2026年9月27日起正式执行,请广大驾驶人员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注意观察沿线限高标志和交通指示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二)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车辆,按规定不受本限高管控限制,3.2米高度以下车辆可直接通行,超过3.2米高度以上车辆经管理部门调整限高高度后予以通行;非执行紧急任务确需通行的,应当提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强行通过限高设施或故意损坏限高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因道路限高给广大司乘人员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与配合。

舟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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