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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3-26 00:00:00 来源: 县旅发委 作者: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后,舟曲县纪委监察委于3月23日组织召开机关干部、各派驻纪检组参加的学习会议,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并开展了讨论交流。同时,及时通过“清风舟曲”、纪检监察微信工作群,发送监察法相关内容,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

会议认为,国家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有关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纠正“四风”不止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以坚定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舟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特别是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保证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察职能。专设监察程序一章,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并在内部制约和监督方面规定了严格措施,确保了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此外,还从多个方面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积极履职尽责,做遵法守法的模范。(尚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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