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监察的对象有哪些?”这是舟曲县纪检监察干部《监察法》知识测试的情形。6月22日下午,舟曲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专项知识测试,全面检验《监察法》学习贯彻成效。此次测试题型有填空、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舟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毅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知识测试,县纪委各室、派驻纪检组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测试。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监察工作统领性和基础性的法律,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入学习原文、补齐法律知识的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责任学,真正学通、学深、学透,尽快熟练应用到具体工作中,下一步舟曲县纪委监委将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以“考”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和运用《监察法》的能力,推动《监察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考试是一种检验,更是一种促进。”舟曲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达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