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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

发布时间:2018-10-24 00:00:00 来源: 县旅发委 作者: 点击:

10月22日,舟曲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刘春万进行集体约谈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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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上,刘春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三个方面做了明确阐述,并作了强调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一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各级都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这将成为我们党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二是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三是要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和强化监督和问责,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大队各班子成员及各中队负责人同志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首先要知责,其次要明责,关键是要尽责。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尤其是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和部署全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交警队伍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整改存在的其他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树立学习型警队,进一步转变大队工作作风。要求各中队采取大队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内涵。二是全力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交警队伍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各项活动,全方位排查、下力气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解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升大队服务效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全体民警辅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这次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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