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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纪委监委发出提醒函:干部调整交流期间“六不准”

发布时间:2021-07-30 09:04:09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确保换届纪律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现就我县干部提拔、交流、调整期间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干部调整交流期间“六不准”

一、不准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任何形式的宴请活动。

二、不准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搞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活动。

三、不准馈赠收受纪念品、贺礼等。

四、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庆贺活动。

五、不准违规突击花钱和占有公物。

六、不准不严格履行离任交接手续。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教育防范,严格监督管理,带头执行换届纪律“十严禁”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上率下,自觉倡导节俭、清廉、正气的干部交接良好风气;涉及调整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负组织培养和信任,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令行禁止,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借干部调整之机搞迎来送往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941-59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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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曲县纪委

2021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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