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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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5443-417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汛防洪工作的 紧急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6-2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4月27日17时30分许,因大夏河临夏市段河水突涨,造成正在河岸亲水平台行走的2名群众受伤,7名群众受到惊吓。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代省长唐仁健分别作出重要批示。4月29日,州委副书记、州长赵凌云也在省政府办公室《抄告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市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防洪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针对我县面临的防汛抗洪严峻形势,深入分析研究今年入汛以来雨情、水情新特点,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严格按照4月26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4月28日全县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切实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做好防汛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汛期防汛防洪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负责制”为支撑的责任制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开展责任落实和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防汛责任制的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协同配合,加强会商,增强防汛防洪工作合力。同时,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防汛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问责追责。

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应急演练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保障民生的高度提高认识,做到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汛防洪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预案体系。落实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的组织领导、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等防汛防洪措施,加强预案演练,提升群众应急抢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尤其是要做好各水电站、水库、白龙江、拱坝河、博峪河沿岸各乡镇在建涉河工程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防汛防洪预案的落实工作,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落实和完善防汛防洪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保障措施。

    三、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江河行洪、水库、水电站、河道采砂监管等防汛重点部位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状况、防汛预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日常化巡查、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共享防汛信息,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度汛安保措施,做到工程运行正常。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完善各类防灾避险预案,尤其要落实水库下游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的转移安置预案,县国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和岗位落实,一旦有洪涝灾害征兆,要在第一时间预警并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并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四、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切实做好预报预警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完善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尤其是县防汛办、应急办、自然灾害预警中心要充实值班力量,完善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重要气象信息、汛情、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县防汛办、水文、气象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水情、雨情、汛情变化,及时预测预报预警,特别要加强灾害性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准确分析和判断雨情、水情发展变化,落实好各项预警措施,充分发挥自然灾害预警中心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提前发布灾害预警,提早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各水电站要加强上游河道及上游地区气象、雨水情等信息的实时收集、分析,提高预测预报精度,尽早向下游提供预警信息。

五、防范山洪地质灾害,消除城镇积水内涝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局部、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准确分析暴雨、山洪汇流时间、影响程度和范围,并落实各项预警措施,提前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做好灾害应对工作。要切实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重点加强对学校校舍、施工区域、交通干线等重要部位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安全的排查,一旦发现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做好集中强降雨带来的城镇内涝积水对生活、生产秩序的影响,未雨绸缪,县住建、水电等部门要及早排查易于发生内涝的积水地段,制订内涝排水预案,落实到位充足的抽排机泵和抢险人员,将内涝积水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六、强化防汛工作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进一步对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防汛安全隐患,要落实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在5月6日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查,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针对汛期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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