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文旅场所经营业主、景区和公共场馆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扎实做好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严峻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防控要求
(一)从即日起,所有文化旅游场所接待游客和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和最大承载量的75%,必须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实名制登记、体检监测、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二)从即日起,所有文化旅游场所要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隔离室)和转运装备准备。
(三)从即日起,所有文化旅游场所要按照要求,积极联系卫健和防疫部门,确保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对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确保及时发现疫情。
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限流限量,消费者上网全程配戴口罩,鼠标、健盘、耳机、开机健等要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二)娱乐场所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采取消费
提前预约,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进行消毒,切实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三)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
上,严格执行预约限流措施,合理确定观众人数、放映和演出场次、时长等,确保观众全程佩戴口罩、间隔就坐,及时做好场所内消毒工作。
(四)A级旅游景区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文旅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 落实 "限量、预约、错峰"举措,实施分时限量预约,提前做好分流疏导措施,引导游客间隔进入,在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警示标志,扎实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消毒和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要持续做好旅行团队、游客等群体的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例紧急处置预案,发现可疑人员必须及时劝阻进入,果断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拉尕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必须尽快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景区疫情防控和流量动态与省文旅厅大数据指挥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五)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文旅部《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暂不恢复出入境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六)星级饭店要在落实总体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公筷公勺用餐制度,一律不得承办违规宴席,确需举办的,通过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审批报备,服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及时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接待入住人员时,必须查检健康码,登记行程史,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实行“一换一消毒”、始终加强进口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的”预防消毒和规范处理。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文化旅游场所和个人,责令停业整顿并将上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依据签订的责任书、承诺书进行严肃处理,经营单位将列入文旅市场黑名单进行惩戒。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热线0941-5123123。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