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为最重要的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原则,精准施策,安全稳妥有序接种,在规定的时序进度内完成接种任务,全面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现就舟曲县12岁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安排
1、7月1日至9月10日,继续接种18岁以上目标人群,9月1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任务;
2、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15-17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任务;
3、9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12-14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任务。
二、接种要求
1、接种过程中要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
2、12-17岁目标人群仅接种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两个生产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
3、12-17岁目标人群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4、60-69岁的留守孤寡老人由乡村(社区)干部陪同接种,70岁及以上人员,必须由家属或乡村(社区)干部陪同接种;
5、60岁以上人员在接种新冠疫苗时,要严格落实接种前健康问询相关要求,经医生评估或健康体检符合接种条件后,方可接种新冠疫苗。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