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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09:16:45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免疫屏障,从10月15日起,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群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乡镇、本行业符合加强免疫条件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一、目标人群

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安排

原则上与此前第一针接种安排一致,按照重点人群优先原则,为接种第二剂满6个月的冷链和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岗位人群,以及免疫功能较低、感染新冠病毒后易出现重症、危重症的群体优先开展第三剂疫苗接种,再根据居民的接种间隔进行安排。

三、接种地点

全县范围内任何新冠疫苗接种点均可接种。

四、接种原则

本次加强针仍为免费接种,接种加强针的广大干部群众,应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原接种疫苗。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五、注意事项

1.携带身份证。

2.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3.配合接种单位进行有关信息查验(出示健康码、接种信息等)。

4.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

5.接种后务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6.离开接种门诊后如果出现持续不适或不适加剧,要尽快就医。

六、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结果显示,第三针疫苗均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仍像接种第一针和第二针一样安全;同时,第三针接种后,受试者的中和抗体水平快速大幅提升,这预示着疫苗保护效果可能大幅度提高。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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