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全县“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聚集性活动管控力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坚决做到“三严控、一减少”即: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原则不超过50人,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规定要求报备;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向属地乡镇、村组(社区)报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生根,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根据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通知》(甘疫防控明电〔2022〕3号)有关精神,切实提升防控成效,鼓励群众对以上违反疫情防控相关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现将举报电话予以公布,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关于违法聚集性活动管控等疫情防控政策行为的举报,并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按规定进行惩戒。
舟曲县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0941—5129995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