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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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居家隔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05 11:47:38 来源: 县纪委 作者: 点击:

居家隔离的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大家好!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防控任务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因疫情防控需要,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居家隔离管控。居家隔离是必须履行的公民义务,是对自己、家庭和社会的高度负责,也是党员干部高站位强自觉的具体体现!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现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提示:

一、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居家隔离不是为了隔离人,隔离的是病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正确认识到居家隔离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有效举措,要把居家隔离管控作为当前疫情防控最重要的一项措施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

二、带头配合隔离管控。居家隔离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出门串访、互相串门,不得随意外出与他人主动接触。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转为集中隔离且费用自理。不听劝阻执意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纪委监委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镇村党员居家隔离的监督工作。

三、带头加强个人防护。要认真遵守居家隔离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应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使用单独卫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以身作则,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经社区批准,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规范就医。

四、带头减少聚集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到并带动亲朋好友不聚餐聚会,不走访亲友,不扎堆聚集,带头引导家人亲友“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线上举办会议活动,提倡单位内部尽量少走动、少串门,最大限度减少传播风险。

五、带头遵守纪律要求。隔离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发表违背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当言论,严禁随意发布传播小道消息,严禁做出不符合党员干部身份的行为。要主动配合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带头化解疏解身边的家人情绪,积极引导家人科学看待疫情、配合防控工作。

短暂的隔离只为长久的陪伴!居家隔离期间,社区干部、医务人员、后勤保障的各方力量都在与您并肩作战!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信谣、不传谣,科学认识、理性对待,克服困难,正确防疫。我们坚信,有您的积极配合,我们一定会赢得最终胜利!祝您阖家幸福!身体健康!


中共舟曲县纪委

舟曲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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