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线索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2023年来,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征集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等问题线索。
2.逐利执法问题。重点征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3.乱检查问题。重点征集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线索。
4.乱查封问题。重点征集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线索。
5.滥用职权问题。重点征集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摊派费用、该罚不罚、粗暴执法;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问题线索。
6.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征集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7.行政执法领域其他不规范问题。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反映渠道和方式
1.联系电话:0941-5322200。(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电子邮箱:342123392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3.来信来访:舟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司法局3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政编码:746300。
三、注意事项
1.线索提供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
2.线索受理单位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
3.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4.线索提供人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舟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