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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09:22:12 来源: 舟曲教育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部署,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全县教育领域突出问题

1.招生入学方面: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执行不到位,“大班额”“大校额”,高中教育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等问题,以及招生入学环节的不正之风和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线索。

2.师德师风方面: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参加校外培训、歧视体罚学生、猥亵学生等问题线索。

3.职称评审与人事管理方面: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推荐,参评人员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人事管理方面教师“吃空饷”等问题,以及人事管理和职称评审环节的不正之风和利益输送行为线索。

4.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生资助资金等问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中虚列支出、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项目实施等环节利益输送、关联交易、贪污挪用经费等行为线索。

5.基建工程与物资采购方面。教学仪器重复采购、闲置浪费,以及“校园餐”食材采购中违规操作等问题,以及政商勾连、利益输送、靠校吃校等行为线索。

6.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方面:校园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内、校园周边安全和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问题,以及监管中吃拿卡要或利益输送等行为线索。

7.校外培训和民办学校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招生环节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资金“体外循环”“卷款跑路”等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配备不到位及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虚化弱化、制度缺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工作人员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为其提供学生信息、推荐生源或变相参与经营等行为线索。

(二)征订教辅乱象工作

1.利用教辅征订谋取私利: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教辅征订中谋利,包括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接受请托、礼品礼金等行为线索。

2.“一科多辅”乱象: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征订教辅材料;超出规定的学科、年级范围选用教辅;学生未申请代购但强制统一代购等行为线索。

3.目录外推荐:向学生或家长推荐、组织征订或代购目录外教辅材料的行为线索。

4.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问题:未严格落实“自愿购买”原则,以“统一教学”“课后作业”“家委会名义”等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协助第三方推送征订信息、链接,或指定经销商/书店购买等行为线索。

(三)中小学购买校服乱象

1.规章制度方面:教育管理人员对国家、省、州校服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对自身在校服管理中的法定职责、监督责任认识不清,对校服选用组织的组建规则、采购备案、售后服务监督等具体流程不掌握,无法有效指导学校开展工作等问题线索。

2.决策程序方面:学校未按规定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决策过程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在采购过程中有意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信息公开、采购备案等程序,擅自简化或变更规定的采购方式;决策过程和结果不透明,不按规定公开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价格构成等关键信息,剥夺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问题线索。

3.采购环节方面:县教育局管理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违规干预招投标,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参数、介绍业务、指定面料或辅料供应商;在校服款式选定、招标采购、质量验收等环节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吃请;与企业串通,通过虚报数量、抬高单价、以次充好等方式套取资金、收受回扣等问题线索。

4.质量把控方面:在采购需求和合同中,未将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作为刚性条款;“明标识”“双送检”制度流于形式,未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成衣合格出厂检验报告,未按规定在供货后随机抽取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收货时“重数量、轻质量”,未认真查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未进行必要的外观、标识查验,导致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等问题线索。

5.资金管理方面:学校不落实代收费管理规定,收取校服费未使用合法票据,代收费用未及时、全额划转供货企业,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现象;违规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指派个人签订合同、代收费用;巧立名目,以“服务费”“管理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额外费用等问题线索。

6.监督管理方面:县教育局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机制不健全,监管合力未有效发挥;未严格落实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学校负责人对校服选用、采购、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未能有效介入监督;签订合同后,对供应商的生产进度、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缺乏持续跟踪和评价,导致监管“断档”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41-5122148

(二)来信来访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农牧大厦六楼(邮编:746301)

(三)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其他事项

(一)问题线索中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有相关证据材料的请一并提交,以便及时核实办理。

(二)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舟曲县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舟曲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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