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齐瑾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根据中共舟曲县委《关于袁郑军、王智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任字〔2026〕51号)、《关于齐瑾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任字〔2026〕52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齐瑾东同志任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局长,免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俊同志任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站长,免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尚贵鹏同志任县重大项目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赵冬梅同志任县农业农村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刘刚同志任县环境卫生大队队长;
杨爱军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韩旭成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
王树林同志任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仁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高西让同志任县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谈红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李柯君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李美同志任县初级中学副校长;
王永刚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免去王智玉同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俊、尚贵鹏、赵冬梅、刘刚、王树林、高西让、谈红、李柯君、李美9名同志的任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