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孔向花代表:
你在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甘南州“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15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每年300个,其中碌曲县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共建设6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2018年计划建设22个。对于你们提出的困难,我委已向国家和省上积极争取了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建设资金,全州目前计划下达生态文明小康村中央预算内资金8.9亿元,其中碌曲县7350万元,平均每村334万元。2019年计划安排8800亿元,平均每村400万元,这将对碌曲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同时,建议你县积极整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对生态文明小康村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彻底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提高农牧村发展水平,为农牧村到2020年实现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我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