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梅代表:
您提出人大008号“关于将曲瓦乡政府第二水源纳入巴藏洪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知〔2021〕7号)后,我局随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答复工作,成立专门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您所建议的“将曲瓦乡政府第二水源纳入巴藏供水工程”事项进行积极办理,经走访核实,巴藏镇供水工程水源设置在曲瓦乡境内的溪藏沟,供水主管道敷设经过曲瓦乡政府后到达巴藏镇。该供水工程由巴藏镇报告申请发改局,经发改局批复后由巴藏镇实施了供水工程。因工程的批复及实施我局均未任何数据资料,并根据部门职能划分和工程审批建设原则。
为此,您提出的议案理应由县发改局解决并予以答复,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发改局衔接和沟通,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全力配合将项目纳入巴藏镇供水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乡政府供水问题。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舟曲县水务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