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96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B)
赵正甲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博峪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96号)已由县政府转来我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符合博峪镇实际,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满足博峪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需求。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住建、卫健、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当前由于该类型项目属于垃圾收集类提级论证项目,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用地等前期条件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从政策导向支持渠道申请,同步纳入“十五五”规划。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