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正文

 索 引 号  swjl/2021-00020
 信息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1-05-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水务局
 公开程序 

尚石红委员:

您提出政协21号“关于实施坪定镇大供水二期工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知〔2021〕7号)后,我局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答复工作,成立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您的提案内容进行了积极办理。按照提案内容,我局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中,在向县发改局进行项目申报时,发现该项目已由坪定镇政府上报县发改局,发改局已纳入项目库中。

为此,您提出的提案理应由发改局解决并予以答复,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发改局衔接和沟通,全力配合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舟曲县水务局

2021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