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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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rlzyhshbzjl/2021-00028
 信息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1-05-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程序 

韩成华委员 :

您所提的《关于乡镇干部享受信访津贴的提案》,县人民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精神,按照调整国家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规定的有关事宜:“第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各级信访部门和单位信访部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第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标准,从事信访一线业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35元,其他信访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第四条:调离信访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一月起停发岗位津贴。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提高津贴标准。各级信访部门要提出一线信访工作岗位和其他信访工作岗位的具体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为相关规定。

乡镇申请享受信访津贴,首先需确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1-2名,报县信访局审核,再由县信访局以文件形式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相关岗位津贴标准。您所提到的“乡镇干部都要承担信访工作”,这不符合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规定,无法实现全员享受。

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46号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40号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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