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桃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用好民法典人格权编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如今可以在网上接受远程教育,在线分享教育教学资源,然而,在享受着社会发展进步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受身心发展的限制,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的认知和抵御能力较低,其个人信息安全常常陷入危险境地。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违法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通过非法途径进行转让、售卖,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被违法收集的信息被转卖以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个人隐私及生活安宁遭到破坏,不当披露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还成为滋生儿童网络性侵、儿童网络猥亵等严重违法犯罪的温床。
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抓住完善机制、宣传教育,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入手,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贯彻落实良好氛围。
一是各学校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晨会等,积极组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全员宣传教育,注重培养良好的网络素养,增强师生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让师生全面了解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概念,注意培养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络时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告知其个人信息自主权及随意处置个人信息的危害,帮助他们形成健康良好的上网习惯。二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及时、准确掌握、跟踪师生和聘用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的同时,高度重视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避免因师生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危害。三是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耐心教育和帮助,并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二、坚持预防为先,家校共育及时消除隐患。
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平台等途径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宣传,使家长清楚地认识到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要慎之又慎,从而避免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监护人履行好第一保护人职责,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合理引导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坚守好家庭保护这道防线。
三、凝聚部门合力,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我局多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广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网吧容留未成年人整治、校园周边乱象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领学生参观纪念馆、民俗展览馆等场所,积极通过有益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齐心协力营创积极向上的网络氛围。严厉打击违法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通过各种途径方式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代因互联网而更加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也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我们将随时研究这些变化并进一步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和不足,把工作做的更实更细,更好地保障孩子们安全、健康的成长。
舟曲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