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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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2-00029
 信息名称  舟曲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日期  2021-02-0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0年度舟曲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个方面的内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舟曲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www.zqx.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C段二楼信息办,邮编:746300;电话:0941—5122405;传真:0941—51212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舟曲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舟曲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和重点任务,划定时间节点,压紧靠实各方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采取月统计、季通报等方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指导督办,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对政府各部门基础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等信息依法全面进行公开。同时,督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2020年度,在舟曲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5条。规范留言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留言查看、分类、呈送、催办、答复办理等具体工作,对网民留言答复件全部建档立案,留底备查。全年“县长信箱”共收到网民来信213件,答复192条,办结率9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不断丰富受理形式,规范答复文本,公开发布申请须知、申请指南和申请流程,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未收到网络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舟曲县政府网站网站管理制度》《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舟曲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办法》《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健全完善信息拟稿人、初审人、复审人以及终审人审核签字四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信息按审核、审批程序逐条进行登记并以纸质形式存档,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持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县政府办公室督促各单位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开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务网站、广播电视、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短信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办事指南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修订完善了《舟曲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舟曲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舟曲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上传县政府网站供群众查阅使用,为广大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有效畅通了公开渠道。按照国家、省州统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政府各部门基础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等信息依法全面进行了公开;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编制完成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发布。根据新修订《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五)保障监督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订完善《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网站管理和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职责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为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带总作用,积极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流程等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1

 1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6

 373

10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3

 0

 473

行政强制

 341

 0

 3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个

214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确保规范运行,高效发挥作用。一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任务和压力传导。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巡查、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通报督查、督办等问责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服务水平。始终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四是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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