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市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舟曲县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预算单位),现有人员编制33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8人工资关系在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退休人员9人,遗属人员4人,雇佣专业电工1人、污泥间运行兼转运车辆司机2人(新老城区污水厂各1人)、各厂厨师3人(舟曲县供水厂、新、老城区污水厂)、高位水池及大峪供水厂看库3人、供水厂运行及水源巡查维护临聘人员2人,新区污水厂运行临聘人员1人,老城区污水厂运行临聘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新老城区两个污水处理厂、杜坝、三眼峪、大峪3座供水厂,5处水源地巡查维护、一个水家临时供水点、一个强沟高位水池,新区、追思园、春场、罗家峪、老城区9号楼下5个供水加压泵站,老城区河南新村、新区坝子村两处污水提升泵站,维护管理供水管网64.8公里,杜坝第二水厂进水管网25.6公里,排污水管网29.7公里;承担着新老城区、大峪镇的生活、生产、经营服务行业的供水保障,新老城区污水管网维护、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供水和污水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运行,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舟曲县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下设舟曲县供水厂和三眼峪供水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峰迭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区收费室,老城区收费室,办公室,管道维修组,财务室,八个部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舟曲县市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61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9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618.92万元,较上年增加99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万元,;公用经费31.9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774.07万元,较上年增加774.07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258.6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9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1.92万元,新老城区供水运行费:232万元(其中:供水电费 108万元、供水厂设备及管网维修维费 45.4万元,大峪水厂运营费10万元,16座水厂蓄水库清洗消毒 16.8万元、供水水质消毒用二氧化氯水处理剂24.8万元、生活用水水质月,度、半年全项检检验费27万元);新老城区污水处理费:320.93万元(其中:新老城区污水厂运行电费89.2万元、新老城区污水厂设备及污水管网维修维护费68.67万元、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专用进出口氨氮试剂4.82万元:COD试剂5.78万元,总磷总氮试剂5.62万元,絮凝剂8.15万元:污水消毒用盐酸3万元、氯酸钠 8.55万元,聚合氯化铝16.8万元:醋酸钠15万元:专用氨氮分析仪维护包2.4万元; COD分析仪维护包2万元,总磷总氨分析仪维护包1.5万元,新老城区污水厂化验室化验药剂14.5万元、11座蓄水池清洗消毒费 12 万元、污水水质进出口月检、废气及噪声比对性检验费19.76万元、雇佣电工吸污车,管道疏通车司机,看库员及收费员劳务工资 28.48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9.6万元,污水信息公示年费0.3万元,高风险工作人员责任保险3.8万元),新老城区环保责任保险1万元;老城区供暖厂774.07万元,(其中:2023年冬季燃煤补助274.07万元,2024年冬季供暖厂运行定额补助5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
(五)非税收入
水费及污水处理费收258.00万元(上缴国库)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因公出国(境)费情况进行说明
2.公务接待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公务接待费情况进行说明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进行说明
4.会议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会议费情况进行说明
5.机关运行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进行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舟曲县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