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州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领导全县的工会工作。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建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三) 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动员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美好新舟曲”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舟曲作贡献。
(五) 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州总工会做好县内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和省劳动模范、省先进集体(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全县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七)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属于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文件。
(九)承办县委和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总工会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共有编制9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其中主席1名(四级调研员),副主席1名(正科级),副处级1名(离岗待退),主任科员2名(离岗待退),科员3名,工勤2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3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48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3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1年度实际财政拨款收入133.48万元,其中:201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89.3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万元;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95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22万元;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7.4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46万元;211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15万元;与财政数字核对一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合计133.4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8.76万元,工资和福利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租车费、资本性支出等。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3.32万元,主要用于休假补助、冬装费、抚恤金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支出。
五、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固定资产净总额22.7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0.92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2.36万元,图书、档案19.49万元。
舟曲县总工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