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州政府文件的决定》(州政发〔2024〕63号)精神,县政府对照州政府宣布失效文件目录,对县政府近年来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不符合中央、国务院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经完成、适用期已过期的8件县政府相关文件宣布失效,自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县政府近年来宣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对本辖区本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同时做好文件宣布失效、废止后的政策衔接,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工作“空档”。
附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
(共8件)
1.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知〔2015〕129号)
2.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政办知〔2016〕152号)
3.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知〔2017〕82号)
4.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政办知〔2015〕175号)
5.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知〔2018〕3号)
6.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舟曲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政办知〔2018〕188号)
7.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知〔2019〕42号)
8.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舟政办知〔201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