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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127-226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12-1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舟曲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靠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农业部《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甘肃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及《甘南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已由8月初的辽宁、河南、浙江、安徽等地发展到截至目前的18个省64起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当前,动物疫病已进入高发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对养殖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工作的危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努力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战,全力保障我县养殖业生产安全、肉品供给和社会稳定。

二、防控措施

(一)着力做好生猪疫情排查监测。县农牧局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疫情排查监测工作力度,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和与周边省、市、县接界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拉网式排查原则上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按要求做好采样送检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可疑情况,要依法、及时、规范报告。

(二)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根据我县实际,在陇南市所辖县通往我县的交通要道上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点,从相关乡镇和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运管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消毒工作组,检查组人员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拉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入境车辆进行查证验物。禁止从发生疫情的省份及其相邻省份调入生猪,从其他省份调运生猪不得经过发生疫情的省份。对生猪产品调运继续实施差异化管理,禁止从发生疫情的省份调入生猪产品。

(三)强化重点防控措施。县农牧局和各乡镇加强生猪养殖场(户)的防疫管理,认真落实县、乡兽医技术人员分片包干“一对一”监管责任,督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封闭饲养和门禁制度。要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和活畜交易市场完善畜禽运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切实做好畜禽运载工具装载前和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工作。县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餐厨剩余物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的监管,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排查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培训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按照“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小损失”的原则迅速有效处置。

(五)保障生猪产品供应。各乡镇和县农牧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要强化产销对接,确保肉品市场供应。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六)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各乡镇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要统一领导、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安排指导下,扎实开展防控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沟通共享,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政府责任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防控机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科学、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

(二)部门责任

县农牧局:加强生猪疫情排查,确保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生猪排查全覆盖,发现可疑情况,要依法、 及时、规范报告。督促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封闭饲养,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和高风险区调入生猪,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要按照技术规范和上级要求,做好采样送检工作。要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具体负责临时检查消毒点的工作,对拉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入境车辆进行查证验物,严禁疫区、高风险区、途经高风险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我县。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宣传,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储备充足到位。

县食药监局:负责生猪产品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大猪肉产品市场监管排查力度,做到进入市场的猪肉产品采样监测全覆盖。要落实餐厨剩余物监管职责,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的监管,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县公安局:配合县农牧局开展生猪及其产品移动监管,做好公路载畜车辆引导检查工作。对恶意传播动物疫情、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打击。一旦发生疫情,要配合做好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县运管局:配合县农牧局开展生猪及其产品移动监管、对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

县工商质监局:做好生猪及生猪产品交易市场监管。

县林业局: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

县商务局:做好市场监测和猪肉产品产销对接,保障肉品供应。

县委宣传部:密切关注非洲猪瘟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配合农牧局做好防控知识宣传。

县卫计局:做好健康宣传工作。

县发改局:做好猪肉市场价格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保障防控经费。

县扶贫办、县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四、机构设置

根据全县实际,在陇南市所辖县通往我县大川镇、东山镇、八楞乡、曲告纳镇、博峪镇的交通要道上设置5个临时检查消毒点,从以上5个乡镇和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运管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人员如下:

(一)大川镇两河口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组

组 长:张林海 县动监所职工

副组长:杨军严 县运管局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陈佳良 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民警

彭玉红 大川镇兽防站职工

王六生 大川镇兽防站职工

(二)曲告纳镇瓜子沟口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组

组 长:陈军林 县动监所职工

副组长:李 逍 县公安局曲告纳派出所民警

成 员:杨振华 县运管局稽查大队职工

杨海林 曲告纳镇兽防站职工

汪江涛 曲告纳镇兽防站职工

(三)东山镇谢家村桥头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组

组 长:谢建华 县动监所职工

副组长:尚培锋 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民警

成 员:金 辉 东山镇兽防站职工

杨国玺 东山镇兽防站职工

(四)八楞乡东岔湾路口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组

组 长:李建军 县动监所职工

副组长:杜小龙 县公安局果耶派出所民警

成 员:谈巧燕 八楞乡兽防站职工

许金成 八楞乡兽防站职工

(五)博峪乡岔路沟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组

组 长:奂俊国 县动监所职工

副组长:陈志宏 县公安局博峪派出所民警

成 员:杨亮明 博峪镇兽防站职工

杨晋昌 博峪镇兽防站职工

县农牧局负责各检查消毒点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各工作组组长对临时检查消毒点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开展检查、消毒等工作,并按程序及时汇报检查、消毒工作开展情况。县公安局、县运管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车辆引导检查等工作。各抽调人员一律脱岗开展工作,要服从组长安排,不得无故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汇报本单位领导协调代岗人员。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成立工作组对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有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导致漏检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我县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督促落实

为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和关键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决定成立1个综合督查组和2个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综合督查组

组 长:邓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白 岩 县政府督查员

李 斌 县政府办公室职工

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临时检查消毒点履职尽责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 长:杨永良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张中朝 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孙甲申 县动监所所长

贾仁生 县疫控中心主任

谈 鹏 县疫控中心职工

谈尹甲 县疫控中心职工

负责督查各乡镇生猪疫情排查监测、值守、生猪及其产品移动监管、防控应急准备、培训宣传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临时检查消毒点值守情况。

(二)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 长:康卫民 县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王建业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谢振华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杨立元 城关镇食药监所所长

戴 磊 峰迭镇食药监所所长

袁 强 县食药监局职工

孙合忠 县食药监局职工

负责督查各乡镇生猪产品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猪肉产品市场监管排查和采样监测、餐厨剩余物监管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靠实防控责任,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入位,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防控措施。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推诿拖延等问题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和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本乡镇、本系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星期四下午3时前将本乡镇、本系统本周防控工作情况报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及传真:0941-5122154)。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按期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研判防控形势,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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