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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409-97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9-06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7年8月24日舟曲县峰迭镇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措施,依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取得实质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李生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开展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

2017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会同安监、运管等部门,对长途客运站、车行、青峰公交公司、雪羚客运公司等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监督企业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度,完善自查自改清单闭环管理体系。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二)全面排查整治车辆安全隐患。对全县18辆客运班车、11辆19座以上大型客车(公交车)、2辆中型客车(公交车)、144辆小型营运客车、3287辆三轮汽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集中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广泛宣传农村道路“八个严禁”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做好提示告知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县公安部门每半月通报整改情况。

(三)全面排查整治驾驶人安全隐患。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对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拒不处理的驾驶人解除聘用。

(四)全面核查监管“两客一危”车辆。全面推广使用“两客一危”车辆登记报备及安全监管系统,我县两河口州际执法服务站点,要对驶入我县和省内运行白天行驶里程超过400公里、夜间超过200公里的“两客一危”车辆逐车、逐人录入计算机进行登记、人像及证照拍照留存,指定落地休息监管点进行签到、签退,实现对“两客一危”长途运输车辆的户籍化管理和全程监管,外省进入我县的车辆必须在两河口州际执法服务站点或指定区域停车休息20分钟,凡未进行签到、签退的驾驶人,按照法律法规根据实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五)全面监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公安部门联合教育、运管、安监部门,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车辆和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生集中回家、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安全检查。

(六)全面监管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辆。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监督19个乡镇交管站、208个行政村交管室和208个农村检查劝导站全面履行职责,检查、劝导、纠正、制止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超员载客、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道路监管。流动巡逻警力、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严把“两客一危”车辆出站、出城和过境关,严查客车超员、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旅游包车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非法运输和零点到5点违规运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认真分析事故多发的地区、路段、时段、车型,找出违法行为多发的路段、时段,将事故发生的路段、时段、车型分布与违法查处的路段、时段、车型进行比对,确定监管重点,切实提高事故预防效能。

(八)严格检查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公安部门依托公路超限监测站,严格落实交警、路政联合治超措施,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的重点监管,落实货物源头生产、销售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以及交通运管部门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要求,在装载源头堵住超限超载车辆。

五、工作要求

(一)从县公安、安监、教育、运管、路政、农机等部门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分组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客运车超员、低速载货车辆违法载人、货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乘小型客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县城区机动车违法停放、逆向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纪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整治,对超员客运车辆一律实行御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并严格依法查处。

(二)公安部门要将现有警力最大限度投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将省道和县道作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路段,严格查处超速行为,对超速20%以上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管控,在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一切客运车辆通行;遇雨、雪、雾等恶劣气候,要果断采取交通管制。

(三)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领导和安排,决不能我行我素,擅离职守。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实事求是,决不能徇私枉法,以罚代法。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各工作组务必做好检查登记备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由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人员名单

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宏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梁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张拴平 县政府副县长

张志明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雪林 县教育局局长

仇文林 县安监局局长

张喜林 县运管局局长

王光辉 县路政大队队长

李生辉 县交警大队队长

杨成江 县农机站站长

杨璋明 曲瓦乡乡长

张丽荣 巴藏乡乡长

尹占青 大峪乡乡长

任 军 立节镇镇长

杨亚春 憨班乡乡长

白梅花 峰迭镇镇长

郭晓辉 坪定乡乡长

李承平 江盘乡乡长

肖 平 城关镇镇长

虎海峰 东山乡乡长

宋明辉 南峪乡乡长

黄 彪 大川镇镇长

毛张成 果耶乡乡长

朱永强 八楞乡乡长

高永海 武坪乡乡长

张舟红 插岗乡乡长

杨永利 拱坝乡乡长

薛兴和 曲告纳乡乡长

薛 渊 博峪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李生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同时,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工作组

组 长: 王宏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仇文林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杨小丽、余文刚、张卫城、杨军燕、刘建荣。

职 责:负责峰迭新区、曲瓦乡、巴藏乡、大峪乡、立节镇等4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工作组自行安排。

第二组工作组

组 长: 梁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生辉 县交警大队队长

成 员: 郭忠清、王会春、李永林、苗江龙、郭幸福、冯永辉。

职 责:负责老城区、憨班乡、峰迭镇、坪定乡、江盘乡、城关镇等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工作组自行安排。

第三组工作组

组 长: 张拴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 龙、薛 斌、刘海峰、韩学良、王新贤、高志军。

职 责:负责东山乡、南峪乡、大川镇、果耶乡、八楞乡等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工作组自行安排。

第四组工作组

组 长: 张志明 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喜林 县运管局局长

成 员: 杨开主、杨成森、祁海龙、杨振华、杨宏昌、仇贵林。

职 责:负责武坪乡、插岗乡、拱坝乡、曲告纳乡、博峪乡等5个乡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工作组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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