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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2644-246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公开日期  2017-02-2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舟曲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舟曲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大检查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17〕23号)精神,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乡低保规范运行,切实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7年31日—3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与补助水平等为民办事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落实情况;敬老院建设和入住情况;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情况。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3+1”综合测评、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障对象的个人信息档案及相关资料,尤其是新纳入人员档案资料的整理建档情况;低保政策执行操作过程中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网站邮箱),是否严格执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是否接受群众和社会面的监督,有无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现象等。

(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级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快捷,有无挪用、截留、挤占等情况,低保证和五保供养证填写是否规范;城乡低保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打入“一折”、各类记录是否准确详实和统一等。

三、检查方法

从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20户,同时,随机抽取1个村进行全面排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乡镇自查、全面检查、总结工作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1日至3月9日)各乡镇从2017年3月1日开始进行自查,全面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各乡镇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人:张建平,联系电话0941—5122153)。

(二)全面检查(3月10日至3月15日)。县政府专项检查组从2017年3月11日开始,对各乡镇进行全面大检查,至3月15日结束。

(三)总结阶段(3月16日至3月22日)。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县民政局全面汇总大检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并上报州民政局。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舟曲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检查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邓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全旦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永辉 县民政局局长

员:陈永权 县监察局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刘荣锋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郭永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迎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

长:白 县政府督查员

员:杨 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主任

余贵明 县监察局干部

徐玉梅 县财政局干部

王高高 县审计局干部

县民政局干部(联络员:0941—5122153

督查乡镇:曲瓦乡、巴藏乡、大峪乡、立节镇。

第二组:

长:赵金福 县双拥办副主任

员:李明亮 县监察局干部

高玉芳 县财政局干部

县审计局干部

县民政局干部(联络员:0941—5122153

督查乡镇:憨班乡、峰迭镇、坪定乡。

第三组:

长:杨泽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员:张建平 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主任

詹晓燕 县监察局干部

县财政局干部

李王海 县审计局干部

杨海保 县民政局干部(联络员:0941—5122153

督查乡镇:江盘乡、城关镇、东山乡。

第四组:

长:杨尚文 县民政局副局长、边界办主任

员:李海龙 县监察局干部

县财政局干部

陆新军 县审计局干部

聂福臻 县民政局干部(联络员:18794020609)

督查乡镇:南峪乡、大川镇、果耶乡、八楞乡。

第五组:

长:王迎福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员:罗建升 县监察局干部

李央金 县财政局干部

县审计局干部

鲜保云 县民政局干部

罗建青 县民政局干部(联络员:0941—5122153

督查乡镇:武坪乡、插岗乡、拱坝乡、曲告纳乡、博峪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乡低保大检查,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城乡低保、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城乡低保大检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人专项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详细查找问题不足,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此次大检查旨在全面掌握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开展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落实情况,通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工作。县民政局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和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全面部署,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及时向各专项检查组提供准确翔实的信息资料和基础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各专项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全面详细地检查,掌握城乡低保第一手资料。

(三)边查边纠,促进工作。各专项检查组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束后,要向相关乡镇反馈检查结果,各乡镇要根据专项检查组的整改意见或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对于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积极配合,提供保障。各乡镇要全力配合支持检查工作,如不配合专项检查组工作,或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影响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正确对待,消除思想认识误区,积极配合检查。专项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七、其他事宜

1、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内容准备好汇报材料、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等。

2、检查结束后,由县民政局统一汇总检查书面材料,报县政府。

3、本次检查随行车辆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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