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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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57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04-23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1〕26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全县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21〕32号),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牵引应急准备,在紧急状态下指导应急行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指南。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应对复杂挑战,提高处突防变能力,高效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保护人民利益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提高编制质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应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应急任务日益增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是适应新时代应急工作的迫切需要。一是应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我县自然条件差、经济底子薄、应急能力弱与风险因素多、灾害威胁大、应急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逐年增多,加之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就有329处之多,还有自然资源部航遥中心新提供217处疑似隐患点正在排查,未来突发地质灾害将呈现多发态势,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二是新时代提出应急工作新要求。进入新时代后,群众的安全需要日益增长,给我们的应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没有完全覆盖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工作需求,部分应急预案已经过时,缺乏应有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无法适应当前应急工作需要。三是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责发生变化。机构改革后,撤销、调整、合并的部门较多,工作职责重新划分、归并、整合,导致现有应急预案中职责部门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因此,应根据改革后单位的新职能,尽快对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尽快理顺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以便突发紧急情况时能够各负其责,快速响应,高效应对。四是提高编制修订工作质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应以国家和省州级预案为指导,重点突出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必须符合舟曲实际、符合乡镇实际,不得照搬照抄上级预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州应急预案的学习,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工作力量,精心编制修订,提高预案质量,构建应急预案体系,扎实做好各类风险灾害的防范应对准备。

三、制定配套预案

一般情况下,应急预案仅是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流程、预警监测、职责划分、指挥协调、保障措施以及应急要求等做了基本的规范,但具体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求,必须有更具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和应急手册做支撑。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比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职责划分,研究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行动手册,把有关应急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确保应急工作有人干,应急责任有人担。乡镇和部门的应急预案(或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行动手册作为专项预案的支撑性文件,必须向专项预案牵头部门报备。同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应急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反复检验和不断完善,确保预案符合实际、真正管用。

四、规范工作流程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工作流程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修订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修订、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批准实施等8个步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要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要全面调查县域内、系统内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与有关的预案做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备,乡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备,县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向州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报备,专项预案及保障类应急预案向州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备。州直部门或州议事协调机构印发的应急预案,由对应的县直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编制修订县上应急预案,需要县政府审定的,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再由县直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印发。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涉及2个级以上牵头部门的,由第一顺位牵头单位负责,其余牵头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需县政府审定的,由牵头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县政府。应急预案编制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等有关规定,上报文件需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附编制修订说明。

五、提高工作效率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涉及范围广、内容要素多、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成立预案编制修订领导小组,配备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政策标准、业务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事关社会发展,事关安全稳定,事关人民利益,形势紧迫、刻不容缓。各单位不得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本轮预案编制修订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省州将于第四季度对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县上也将于6月份和11月份对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进行督查,届时未按要求编制修订预案、预案不符合要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质量不高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抄送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

 

附件:舟曲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清单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舟曲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清单.doc
上一条:关于公布实施《舟曲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成果和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编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舟曲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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