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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2-00210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2-10-06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2〕42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开发全县新能源资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促进舟曲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县政府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尽快落地投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长: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志伟

副  组  长:华 湃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 金中山   县发局局长

王海平     县教育局局长

赵海满     县工信局局长

桑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杨海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苗文彬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海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雪梅     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局长

赵俊飞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赵垣平     县税务局局长

王伟宁     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  枢     坪定镇政府镇长

赵  娟     大川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在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下设办公室,许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工作的各项部署。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等工作,加强与省、州发改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光伏产业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负责起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约起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打造“阳光校园”工程,配合企业推动全县学校开展光伏发电建设,打造光伏发电特色示范基地。

县工信局:负责争取落实相关项目,并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及政策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光伏电站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办理。

县住建局:负责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区内办公室、厂房等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实施场区道路项目,确保进园区道路主干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设施农业、养殖业、社区、农村户用等可利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工作,并积极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环境保护指导等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项目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县供电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电力输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积极与省电力部门沟通协商,做好电路并网前期工作。

坪定镇、大川镇政府:负责提前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丈量登记、土地流转协议书起草和租赁协议签订、地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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