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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4-00032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4-01-10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4〕1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令、《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的通知》(甘交公路〔202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已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理顺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优化组织体系,厘清各级路长工作职责,推动各级路长落实责任。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连动、运转高效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需要。

三、组织体系

(一)县级层面:全县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在县交通运输局设立县级总路长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日常工作。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设立乡(镇)级总路长,由乡镇长担任;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设立乡(镇)级总路长办公室,由分管副乡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公益性岗位乡村道路养护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会议协调机制。县级总路长及其办公室应当建立总路长会议、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负责研究部署农村公路重要事项、审议制度政策文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等。原则上,县级总路长每年至少召集一次集体会议,其他各级路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督办会等,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规范日常运行机制。县乡两级总路长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协调处置、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各级路长应定期巡查本区域、责任路段的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县乡总路长结合实际情况巡查或安排总路长办公室巡查,每季度1次,县级、乡级路长每月巡查1次,汛期、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当加大巡查频次。各级路长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协调处置,在权限内无法处置的,应当上报。其中,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县级总路长和县级路长交办、乡级总路长办公室上报问题;乡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上级交办和村级路长、乡村道路长上报问题。县、乡两级总路长办公室应结合农村公路督查检查等,对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健全考评奖罚机制。省级将市(州)、县两级“路长制”工作成效纳入全省“四好农村路”年终检查考评范畴,并作为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县乡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路长制”监督考评体系,与农村公路相关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同时,乡村两级要加强公益性岗位护路员队伍的监督管理,明确日常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护路员发挥作用。

五、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县级总路长职责: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协调重大问题。

2.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3.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按照农村公路管理权限,分别对本区域、各自责任路段的农村路段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4.路长职责:路长是普通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要求,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二)县、乡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对本级总路长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等。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执行。

(三)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普通省道、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2.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道路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行动。


4.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5.县发展改革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6.县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对公路的影响行为。

7.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8.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和草地许可手续;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督查,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和村民建房用地的审查审批,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协助办理公路建设用地的审批;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林地许可手续,在交通部门制定公路建设规划时,积极配合,严守生态红线,做到不占用或少占用生态公益林、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水源地保护区、各类保护地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等各类林地;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指导工作;查处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9.县住建局:负责公路沿线和改扩建现场环境整治,联合相关单位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市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10.县司法局:负责对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调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具有本地特色的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2.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做好公路沿线马路市场、路边摊点的管理工作,杜绝公路沿线乱摆乱卖、占路为市的现象。

13.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的查处力度。

14.县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师生进行爱路护路意识宣讲,普及推广安全文明出行知识。

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道路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

16.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网络等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需事先报县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审批。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等,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

(二)认真做好协调保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加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标准化建设。乡级总路长要协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场所,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要把养护管理作为主责主业,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乡村道路养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切实做到养护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积极推进普通省道、县道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四化”目标,在普通省道、县道实行“公司+养管站”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给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落实管养目标,提升养护质量,积极创建文明线路和平安公路。

3.开展乡村道常态化养护。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有关规定,在农村脱贫户、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帮助群众提高收入。乡、村路长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县道、村道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道路有人管、有人养。

4.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5.推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汽车站、邮政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六位一体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6.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

2.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省道两侧边沟外各15米,县道两侧边沟外各10米,乡村道路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违章活动;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活动。各级路长要监督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报批须先经县交通运输部门同意后,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方能审批建房手续的制度规定,房屋建成后,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

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乡道、村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规定,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1.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地质和气象灾害频发,每年因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为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县财政压力,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2.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72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乡路长组织沿线机关、群众进行抢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运管局、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路长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普通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名录(三级)

附件1


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鹏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海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海平    县教育局局长

杨旦巴    县司法局局长

桑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仇文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苗文彬    县住建局局长

肖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丽荣    县水务局局长

王海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保生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文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忠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桑桃花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明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永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俊飞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郝广平    县电力公司经理

李志新    县电信公司经理

金 明    县移动公司经理

宋 烨    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  平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李满平    曲瓦乡人民政府乡长

闫元元    巴藏镇人民政府镇长

桑金奎    大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江林    立节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 昊    憨班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若兰    峰迭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枢    坪定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红梅    江盘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建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霖赟    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鲁 勇    南峪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娟    大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严钰林    果耶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维    八楞乡人民政府乡长

雷文辉    武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彭文明    插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宏    拱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戴 磊    曲告纳人民政府镇镇长

赵正甲    博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刘鹏武同志任兼办公室主任,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协调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舟曲县县级路长名录


负责领导

职务

主要职责

总路长

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总调度、总协调

负责领导

职务

道路路段

涉及乡镇

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G345

大川镇

南峪乡

江盘镇

城关镇

峰迭镇

憨班镇

立节镇

巴藏镇

杨树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X429南二村至峡子梁

南峪乡

X427江盘至南峪

江盘镇

南峪乡

华湃

县委常委、副县长

X422槐树坝至大水沟

曲告纳镇

陈学勇

副县长

S577沙湾至峡子梁

八楞乡

果耶镇

李学政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S576坪定至化马

坪定镇

城关镇

东山镇

何伟光

副县长

X423瓜咱至哈迭

X428狼岔坝至沙滩(狼岔)

峰迭镇

武坪镇

峰迭镇

刘鹏武

县副县长

S226两河口-峡子梁-大水沟口-丁字河口-阿路沟桥头-安昌河

果耶镇

武坪镇

插岗乡

拱坝镇

曲告纳镇

博峪镇

X493安昌河至博峪

博峪镇

谢静

副县长

S578立节至前马

立节镇

大峪镇









舟曲县乡(镇)级路长名录

序号

乡(镇)

名称

乡(镇)级

路长

职务

路段名称

备注

1

大峪镇

桑金奎

镇长

立节至前马


2

拱坝镇

张 宏

镇长

拱坝至坎坝


3

插岗乡

彭文明

乡长

二场至插岗村


4

立节镇

冯江林

镇长

立节至拉尕


5

峰迭镇

杨若兰

镇长

瓜咱至堡子村


6

曲告纳镇

戴 磊

镇长

年子坝至下侯子


7

巴藏镇

闫元元

镇长

黑水沟至后北山


8

博峪镇

赵正甲

镇长

第二坎至曲马


9

城关镇

罗建红

镇长

锁头至翠峰山

沙川至庙沟


10

果耶镇

严钰林

镇长

东背后至真庄磨


11

曲告纳镇

戴 磊

镇长

丁字河口至天干


12

巴藏镇

闫元元

镇长

巴藏至溪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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