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qbm/2023-00207 |
信息名称 |
@普查人员 | “五经普”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手册来啦! |
公开日期 |
2023-07-17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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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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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部门 |
公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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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正在进行中!
作为一名普查人员
在绘图过程中是否有这样那样的疑问?
这里有一本“普查区划分和绘图”秘籍
等你来解锁!
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是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摸清普查对象地域分布、合理安排普查任务、规划清查路线,是实现“地毯式”普查的关键所在。
经济普查区域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和普查小区共六级,通常将村级普查区域简称为普查区。
划分原则是以统计用区划为基础,结合行政管辖地域情况划分普查区域。每个村(居)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划分为一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可根据需要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
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流程是什么?普查区审核时存在缝隙面的警告如何处理?敏感点位信息采集有哪些原则?
还有还有......
县界调整上报→普查区划分上报→建筑物标绘上报→普查小区划分上报→数据同步
取消上报进行修改普查区、建筑物信息应遵循怎样的顺序?
取消普查小区上报→取消建筑物标绘上报→取消普查区划分上报,按照上述顺序才能进行普查区边界修改,若只修改建筑物信息,那么取消建筑物标绘上报后就可以进行修改、增加建筑物。
一是选中选中两个面的公共边,点击合并工具按钮;
二是按住shift键不放,鼠标选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面,点击合并按钮。
当一个普查区有不相邻的几个地块时,如何只选中其中一块区域?
选中整个普查区,使用拆分工具,在两块面的中间切一下,即可只选中其中一块区域。如图所示:
步骤一:通过普查区审核的方式查找缝隙面;
步骤二:选中相邻面,取消匹配;
步骤三:缝隙面与相邻面合并。
建筑物信息需选中村级节点,选中建筑物图层然后勾选已标绘建筑物和参考建筑物,方可进行显示、选中、操作等处理。
建筑物标注时可参考四经普、七人普建筑物信息,若代入参考建筑物信息,必须逐项核对正误,因为四经普、七人普部分建筑物信息不符合当前要求和规范。
建筑物名称可用民政部许可的通俗名称,但建筑物地址尽量按照民政部门公布的地址,填写规范、完整的门牌号。
一个建筑物下有多个底商(地址点)的,可将10-20个底商(地址点)合并为一个地址点标注。
所有可能存在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均需要标注,居民楼、商住两用楼等可能存在新业态普查对象,因此需要标注。
目前有办公楼、底商、居民楼、商住两用楼、商业综合楼、公寓、图书馆、学校、医院、剧院、其他公共建筑物、其他12种选择。
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不得采集军事等敏感点位信息,不得采集其他规定的敏感点位信息。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点位信息不采集。核能、核工业设施和印钞厂等与军事、国家安全相关的国民经济重点设施点位信息不采集。不公开挂牌且不让进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点位信息不采集。禁止进入的居民楼点位信息不采集,禁止对外公开的建筑物信息不采集。规范填写建筑物地址信息,详细地址严禁填写成某部队东部、西部和左边等。
清查和普查阶段发现漏标建筑物或建筑物信息有误的该怎么办?
清查和普查阶段发现建筑物点位标注错误、遗漏的,可在五经普普查区划分绘图小程序中更正与补充。
一个普查小区内的经济普查对象(包括个体经营户)一般控制在150家左右。
普查小区内单个建筑物内普查对象远超150个的大型商超、写字楼等该怎么划分普查小区?
普查对象远超150个的单个建筑物,可对建筑物进行拆分,普查员按虚拟普查小区进行采集。
当一个普查区在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并上报后,发现边界错误需要调整时,须依次序取消普查小区上报、取消建筑物上报,取消普查区上报,然后取消需要调整边界的普查区图像匹配,更新普查区边界后重新匹配审核上报,最后审核涉及边界变化的普查小区,进行二次确认。
普查小区通过切割或合并小区面增删小区节点,左侧区划节点个数等于小区切割的面个数;虚拟普查小区通过点击拆分建筑物来增加节点,通过点击最后一个虚拟普查小区区划节点前面的删除按钮来删除节点。

县界调整、普查区划分、建筑物标绘、普查小区划分上报完成后,需要点击数据同步,方可在清查程序中拉取数据。需要强调的是点击数据同步后不允许取消!一定要确认绘图完成后再点击!
为什么上报总览里的统计数据与实际采集划分数量不一致?
普查区划分绘图系统的上报总览统计并非实时更新,数据每天更新两次,一次为中午12:30,一次为凌晨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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