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看,上半年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定增长,但也要看到,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市场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向好基础还需巩固。下阶段,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补短板,千方百计拓增量,不断拓展巩固经济向新向优态势,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4)基础设施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基础设施投资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兰州海关,“新三样”产品指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
(6)财政数据来源于甘肃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