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舟曲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0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各校的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3.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4.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类国民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大工作站、教育考试工作中心的有关工作。

5.负责提出我县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提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意见。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培养选拔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及师范类毕业生的调控调配工作。

9.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1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1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2.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现代教育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13.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党团、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5.负责普通高校考试、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生的会考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教育局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计划财务与审计股。辖22个学区,11个县直学校。我局核定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事业编制29名,后勤编制1名。实有工作人员49人(局机关8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393.38万元,支出总计5282.75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39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2.18万元,占99.98%;上其他收入11.2万元,占0.02%。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2.75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82万元,占21.16%;项目支出4164.93万元,占78.84%;本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消减结转结余资金。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32.55万元,本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消减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382.1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72.33万元,本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消减结转结余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001%,教育支出5231.48万元,占99.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万元,占0.0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3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835.2万,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支出272.19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2.57万元,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43人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舟曲县教育局2018年门决算公开表.xls


舟曲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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