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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3-08-18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舟曲县人民政府一级行政管理部门,2010年6月舟曲县建设局更名为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政府职能管理功能,为正科级行政编制单位。现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编1人。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乡、镇住房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3个二级职能机构(城建股、质监站、房管所)和2个行政科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室),下属舟曲县给排水公司(事业编制)。

1、城建股:负责本县城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计划、项目批复、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等方面管理事务;

2、质监站:负责本县城乡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3、房管所:负责本县城乡居民住宅及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方面的审批、分配、出售、改造等具体事务。

4、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局党建工作及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事务。

5、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预算收支业务及本单位负责实施的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竣工审计和财务报表的报送等工作。

三、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63.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0.13万元,占总收入的59.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3.49万元,占总收入的40.17%。支出总计1470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46万元,占总支出7.5%; 项目支出13602.26万元,占总支出9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9278.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4323.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8%。

在2022年度支出总额14706.72万元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41.23万元,占比1.64%;用于国防支出12.39万元,占比0.08%;公共安全支出57.55万元,占比0.3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61万元,占比0.56%;城乡社区支出1164.82万元,占7.92%;农林水支出542.00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20.0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7952.45万元,占54.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86万元。占比0.32%;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139.21万元,占14.54%,其他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项目)2446.52万元,占16.64%。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63.62万元,支出总计14706.72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9195.32万元,下降85.43%,支出同比减少7953.85万元,下降54.08%。相比上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投资较上年大幅减少5429.24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安排的投资收入较上年减少3574.56万元,此两项拨款较上年同期净减少9003.8万元,占减少收入的97.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上面所述财政安排的拨款收入大幅减少,导致这些项目的投资支出也相应较上年减少7953.85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5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减少3943.09万元,减幅为6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保障性住房投资支出7952.45万元,同期收入3986.42万元,当年净增加支出3966.03万元。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本部门2022年政府财报中《资产负债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资产总计8552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33.34万元,非流动资产80294.03万元;负债总计596.82万元;净资产总计84930.55万元。部门资产负债率为0.70%,流动资产负债率为11.4%,反映出部门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财务决算收入总计10763.62万元,与县财政部门拨入的10763.62万元相符;支出总计14706.72万元,收支相抵后多支出3943.1万元,超支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1、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车辆购置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资料制作印刷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劳务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7.58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购置,以及专栏、文件资料的打印、制作等支出;印刷费1.05万元,主要是购买学习、办公用的书籍及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印刷物的支出;咨询费89.6万元,主要是三大片区易地搬迁安置小区内产生的物业、人工、水电等各项费用支出;水费0.49万元,是单位购买的桶装饮用水支出;邮电费3.38万元,是单位办公室固定电话费及网络信息费用支出;差旅费8.24万元,是本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下乡检查及督导工作等报销的出差补助支出;培训费0.26万元,是本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和部门职工业务培训学习产生的费用;维修(护)费0.41万元,是维修单位损坏的门窗及办公桌椅发生的支出;租赁费0.54万元,是下乡租车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是购买观看电影及残疾人演出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2022年的5.95万元增加了105.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舟曲县三大片区易地搬迁安置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及安置小区的办公费、水电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等支出共计89.6万元,以及县环境办归口我单位管理后增加的机关运行费用12.39万元支出。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22年度各种工程项目的前期费用(地勘费、咨询费、评审费、设计费、环评费、图审费、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等)共计432.17万元。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财政下达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指标总额627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项目安排的支出5788.19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为:基本支出583.3万元,项目支出22077.25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和381.4%。2021年本部门未进行绩效评价考核。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3.49万元,全部用于政府地方债券项目建设支出4323.49万元,其中:舟曲县供水厂(二期)建设项目支出1443.06万元;舟曲县凉水泉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支出741.22万元;舟曲县峰迭新区市政基础设施改建工程项目支出2002.21万元;舟曲县老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支出137万元。截至目前,该4个债券资金项目已全部竣工待审。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2年度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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