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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迭镇吾岱村关于确定王计燕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2-06-15   作者: 点击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王许燕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同志于2020年7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2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闵龙、王忠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6月15日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2022年6月1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中共吾岱村支部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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