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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迭镇水泉社区关于确定曾亮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1-12-09   作者: 点击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曾亮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情况公示如下:

曾亮,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巴藏镇下巴藏行政村人,1990年10月12日出生,201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舟曲县峰迭镇水泉社区职工。该同志于2019年4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12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盛燕、刘斌。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12月8日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2021年12月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思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来信地址:舟曲县峰迭镇水泉社区机关党支部

中共峰迭镇水泉社区机关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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