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曲瓦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024-04-12   作者: 点击数:  

舟曲政字 2024 72

曲瓦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瓦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了在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现将《曲瓦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曲瓦乡人民政府

                                2024412            

                                                 

曲瓦乡党政办公室                   2024412日印发

曲瓦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事故;

2)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4)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5)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是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的依据。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Ⅳ级及以上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下,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村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评价、物资储备、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完善装备等工作。    

二、 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乡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乡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乡应急指挥部、乡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乡应急指挥部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乡安委会的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向乡安委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3负责统一规划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4业务上接受区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必要时,经乡应急委员会批准,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建议或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调集本乡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乡增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副总指挥,党政办、应急管理所、民政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    

2 办事机构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所),作为其办事机构和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具体承担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执行乡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全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编制和管理乡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5)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乡有关部门、村委会的应急救援工作。      

6)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体系框架描述

由乡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机构,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共同构成本乡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事故灾难发生后,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1) 事故灾难监测。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将事故风险的信息及时报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村委会,必要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委员会。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越级报告。  

2接警、报警。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全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平台,接受乡安委会通报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接收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村委会报送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941-5191115)和其他各种途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①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②事故类型;③事故基本情况。主要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抢险情况、救护情况、财产损失、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现场指挥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④预计事故事态发展情况;⑤需要支援的项目。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乡外对本乡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通报后,及时向乡应急委员会报告,并通报给有关部门和单位。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交流及通报制度,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至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对于一些比较敏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四、应急响应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理,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突发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      

1)医疗救护。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为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致伤、致残、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在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3)群众的疏散和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臵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4)调集征用。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乡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5)物资保障。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6)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乡人民政府处理能力时,应向政府申请调度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7)现场应急结束。通过应急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情况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停止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并报同级应急委员会批准,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1)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迅速设立受影响人员安臵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臵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和指导突发事故灾难现场的消毒与疫病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救援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乡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