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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2023-09-06   作者: 点击数:  

舟曲县水务局

关于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 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湖发〔2023〕277号)。为做好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明确县级、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进行社会化公示要求,现对舟曲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附:舟曲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舟曲县水务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舟曲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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